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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9章 (第2/2页)
头就跟李志远使起小性来。 又是跺脚,又是撇嘴,反正就是抓着李志远关心前妻这事没完。 李志远伏低作小的,又是哄又是发毒誓。 “咦呀,好恶心。”杜氏也哕了一声,“这俩人咋这么不要脸。” “就算要闹情绪,回到家关上门再闹不迟,大街大巷的,这么多行人瞧着呢,不尴尬不羞耻么?” 叶采苹笑:“大嫂这就不懂了。有些事,咱们觉得丢脸,但有些人却觉得很有面子。她这是想让所有人都知道,她有多得丈夫喜爱呢!” 话音刚落,楼下的李志远两口子已经闹完了。 张水娘微微仰着头,像个被千娇万宠的娇小姐一样,甩着帕子走在前面。 李志远满脸疼宠地跟在她后面,像逗狗一样。 可惜的是……呃,这张水娘已经三十多岁了,却一副十二三岁娇少女的做派,怎么看怎么违和。 有种老黄瓜刷绿漆,强行装嫩的感觉。 不止是叶采苹几人,连街上的行人都被狠狠油到了,有个婶子嘴巴还张得老大,一副活久见了的模样。 “啊呀,打人啦!”突然,楼下响起一阵阵尖叫声。 “打死你!打死你,臭乞丐,烂乞丐,竟然敢偷老子的馒头!” “我家馒头都被你摸脏了,还怎么卖?” 人群立刻围了上去,只见一对胖夫妇正在殴打一个脏兮兮的乞丐。 叶采苹一怔,这场景…… 对了,不就是李娇娇那捡破烂的人生开始的序幕吗? 这个桥段,就是李娇娇捡到了未来的摄政王之事。 眼前这个乞丐,是宁国侯府的嫡长子,也是书中的男主。 因受继母陷害,被除族赶出家门。 离开侯府后,男主一路被追杀,腿上受了重伤。 男主流浪到了这边,因为太饿了,偷了一个馒头。 结果在摊贩夫妇的混合双打下昏了过去,随后,李娇娇把他捡了回家。 来到李家村后,李娇娇又是人参,又是灵芝,花了不少钱才把他的腿治好。 为了突出李娇娇对他的帮助,书中还明确地写着: 要不是李娇娇把他捡回家,帮他治腿,再晚些天,他便会变成一个瘸子。 二人相处过程中,慢慢爱上对方。 最后在李娇娇的帮助下,杀回京城,先是夺回世子之位,再一步步爬到摄政王的位置。 这人生逆袭得不要太完美。 叶采苹端着茶,饶有兴味地看着下面的好戏。 男女主要相遇,她怎能阻止!得好好撮合才对! 她倒是想看看,李娇娇没了她的空间,更没有钱,如何帮他治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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