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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章 艺术三选一 (第2/2页)
角度上评价,她是无比华丽的,是稳坐神坛的存在。 歌词核心是为了讲述一个可怜的男孩在杀人后接受审判的故事,五章故事用了清唱、咏叹、歌剧、摇滚四种风格唱法,表达了五种不同的情绪。 主题虽然与民族无关,但附和我们公司抗争的主旨,所以才被我挑出来作为候选。” “是……这样的吗?” 程烈听得目瞪口呆。 这么一对比,他感觉自己听的就单纯是旋律,而黄烨听的是灵魂。 但转念一想,程烈又问道:“可是,现在的年轻人听不懂英文,恐怕没法理解到这一层吧?” 越是高雅的音乐,鉴赏难度就越大。 他已经算是好了,读书学的英文还保留了一些。其他人要不就只会做题,要不在毕业后早还给老师了,欣赏起来可能还不如他呢。 “不碍事,看着歌词多听几遍,会喜欢的。”黄烨笑了笑。 程烈没生在好的年代,也许对此感触不深。音乐的魅力是很可怕的,只要给他时间,自然能够证明这一点。 “好吧,我再听听看第三首。” 程烈叹了一口气,再度点开屏幕。 第三首的歌的歌名,叫做《lostriver》。 “失落之河?” 程烈的眼睛再度一亮。 这么有意境的歌名,一定很高端吧。 于是,他点下了播放键。 “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!!!!!” “???” 程烈虎躯一震,在三秒内完成了暂停的动作。 “wtf?” 他抬起头看向黄烨,眼睛里充满了困惑。 这首歌对他来说简直是开幕雷击,那痛苦的“啊啊啊啊”声简直像是一柄尖刀当成了琴弓,在他的耳膜上来回摩擦,听的他头皮发麻,甚至想有种干呕的感觉。 说得难听点,简直就是厉鬼嘶吼。 要是这玩意在盛事音乐会这么一放,观众怕不是分分钟化身狂躁症患者,对他们扔水瓶。 黄烨依旧无比耐心,解释道:“这首歌其实是一首人声实验做出的音乐,这其中宣泄的感情异常浓烈,她……” “停停停,我在前两首里选一首吧。”程烈拒绝道。 他承认,他不懂音乐。 但至少前两首还算是好听,第三首就已经让他产生明显的生理不适了,还是别强行假装自己能够欣赏了吧。 这种艺术对现在的人类还为时过早了。 “你决定。” 黄烨摊了摊手,也不再发表意见。 程烈戴着耳机,将《最炫民族风》和《波西米亚狂想曲》分别循环听了三遍,最终选择了第二首。 最炫民族风的歌词还是太通俗易懂了,即使能够流行起来,但在口水骂战上,那些狂热的粉丝可以一口咬定“土”这一点,对这首歌进行口诛笔伐。 但波西米亚狂想曲就不一样了,这首歌的歌词内涵丰富,艺术手法也更为高端,真正的艺术家都能够折服。 和如今流行的口水歌对比,更是高下立判。 而且这首歌是英文歌,本着我听不懂就是高大上的原则,只要热度起来了,哪怕他们真的听不懂,也会有很多人跟风。 所以普通民众的欣赏障碍问题,影响也不大。 接下来,就是演奏问题了。 他们还缺一个靠谱的乐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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